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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之九:5起违反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旅游典型问题

  按照清廉机关建设要求,常态化开展“以案说纪”。中秋、国庆节点临近,为深入推进“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现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旅游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党组书记贺国胜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问题。

  2015年至2017年,贺国胜先后接受多名私营企业主的安排,到泰国、台湾、上海等地旅游,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6年10月,贺国胜接受私营企业主颜某某的安排,与其赴上海观看网球赛。贺国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贺国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所享受的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南县卫生健康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汤光前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问题。

  2018年10月、2019年9月,汤光前两次接受私营企业主汤某某的安排,先后到广东惠州和广州、山东青岛和烟台、辽宁大连旅游,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汤某某支付。汤光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汤光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所享受的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桃江县妇幼保健院原党委书记张建英借公务之机违规旅游、安排报销违规旅游费用问题。

  2017年下半年,张建英与时任县妇幼保健院班子成员、工作人员等7人赴海南参加某高峰论坛会。会后,张建英安排到海南三亚游玩,产生的相关费用在县妇幼保健院“小金库”报销。2018年下半年,张建英安排将4名时任县妇幼保健院班子成员年休假旅游产生的相关费用在该院“小金库”报销。张建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张建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四、赫山区泥江口镇原四级调研员李正春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4年暑假,李正春分管原益阳市衡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国有独资)期间,携其妻子、女儿与该公司报账员刘某某夫妇一行5人到张家界游玩,李正春安排刘某某在该公司报销相关费用。李正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李正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3年9月,刘某某被立案调查。

  五、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大队长杨成军等人以培训之名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9年9月,杨成军与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3名工作人员到广西桂林参加某专题培训班。杨成军一行4人提前3天到达桂林并在桂林象鼻山公园等景区游玩,其间产生的住宿、市内交通、伙食补助费等在单位报销。杨成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6月,杨成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公款旅游浪费党和国家资财,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暗藏由风及腐、风腐交织的廉洁风险,败坏党风政风,损害营商环境。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十年磨一剑,明目张胆公款旅游现象减少,但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搞起了隐形变异的“借壳游”“顺带游”“夹私游”,借公务之名、行旅游之实,慷公家之慨、行个人之乐,还有一些领导干部与私营企业主亲清不分,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这些都是思想松懈、心存侥幸,“权力观”错位、特权思想滋生特权行为的突出表现。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三个务必”,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时刻自重自省、慎独慎初慎微。各级党组织要组织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典型问题通报、省纪委关于省交通系统以参加培训为名变相公款旅游问题的通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假借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党建活动、招商引资、参展参会等名义违规旅游行为,以严实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为抓手,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穷追猛打,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征,加大针对各类违规旅游行为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知止不敬畏、胆大妄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置。

  案件来源:清风益阳网站2023-09-27 发表于湖南。

审核人:戎天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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