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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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加油卡里的猫腻

----桃江县农业局专职公务车驾驶员王在元违纪案剖析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网站    

 

      

 

“拿公家的油养自家的车,这个司机太过份了……”近期,看过桃江县农业局专职公车驾驶员王在元案通报消息的群众,都有点愤慨。普通的公车驾驶员也被通报怎么回事?

 

王在元于198210月参加工作,19854月入党,20123月至今任桃江县农业局专职公务车驾驶员。20181月,因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刷公务加油卡套现等违纪违规问题,被桃江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微小细节露端倪

 

“县农业局的这张公务加油卡一上午就加了两次油,情形可疑!”今年1月,根据益阳市《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安排,桃江县纪委监委检查组在专项督查时发现了这一情况。

 

“公车加油都是一车一卡,同一辆公车不可能半天就有两次加油,这其中可能存在猫腻”。检查现场,检查人员提出质疑。

 

这一质疑很快得到核实,调查发现,持有并使用该卡的是公车驾驶员王在元。当天,他给公车加完油后,又继续用同一张卡给自己的私家车加了一箱油。

 

“私车公养”是典型的损公肥私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迅速通报,让各单位引起高度重视。”桃江县纪委监委态度鲜明。

 

频繁偷刷无节制

 

“局办公室加油母卡只控制充值总额,一般只在年底计算总公里数核发节油奖”,“节油奖能发几个钱,用自己手上的卡给自己的私家车加油多划算,神不知鬼不觉,不加白不加”。在这种侥幸心理的支配下,王在元用公家的油养起了自己的车。

 

“公家的司机就是好啊,自己的私车也不用出油费了”,有一次加油站一名熟悉的工作人员发现王在元的行为后,当场进行了调侃。“莫乱讲啊,哪有这种事”,王在元心里“小紧张”了一下。

 

在利益诱惑面前,王在元没有“收手”,经调查核实,从20172月到案发时的近11个月时间里,王在元累计给自己的私家车加油15次,共计452升、2804元。

 

加油不如套现快

 

“其他公务加油卡是否也存在这种乱象?”调查组举一反三,拓宽调查范围,对该局其他公务加油卡逐一排查。在排查中发现,王在元曾经保管过的另外一张公务加油卡竟然也存在频繁“刷卡”现象,且该局办公室毫不知情。

 

“去年2月车改后,农业局给你发了新卡,根据规定,你持有和保管的旧卡应当上交,你为什么没有交?”“当时单位忙于机构改革,事情很多、很杂,没有人明确要我交,我就没有交”……

 

“后来觉得这张卡没人监管,就起了套现的心。201711月,我利用单位给司机加油卡充值的机会,找熟人将分配到新卡上的5000元‘圈存’到了旧卡上,连同旧卡原有的700多元,我陆续请人套了现”……

 

“得知纪委在调查这个事,我心理很害怕,便又将这笔钱‘圈存’到了新卡上”,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王在元羞愧地低下了头。

 

“从之前的侥幸,到被发现后的惶恐和不安,再到问题交代清楚后的坦然,这一教训刻骨铭心。”王在元悔恨地说。最终,王在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违规所得被全额追缴。该局负责公车管理的相关负责人也一并受到了处理,这一不光彩的行为还被省、市、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王在元案再次证明,任何触碰纪律红线的“小聪明”终究还是得不偿失。各部门单位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完善单位公车管理和公务用车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严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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